我已经不自知地在这里站了几个小时。
看着已经自动转为保温的炖锅,我挪着已经有些麻木的脚,将自己扔在沙发上。
落日的余晖洒满了整个屋子,我将整张脸埋进抱枕里,我有一种预感。
今天陆知许不会回来了。
3. 其实,跟了陆知许之前,我在酒吧卖唱。
嘈杂的环境里,我拿着话筒语调很轻地唱着民谣。
并没有人真的想听我唱歌。
但是我需要钱,父母欠下了高昂的债务跑了,虽然变卖了所有家当却依旧没有还清,我需要钱。
这份工作是我软磨硬泡地求来的。
或是因为我确有几分姿色,抑或是真的觉得我可怜。
总之,是给了我一个机会的。
工作难得,往日有人拉着我喝一杯,我也不会拒绝。
所以当我的手腕被拉住的时候,我下意识就以为是哪个大哥喝多了。
我转过头,堆出招牌式的笑容时,见到的就是陆知许的那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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