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能看外表,太清纯不是什么好事。”
吃瓜的群众越来越多, 我不断刷新帖子, 又看了无比离谱的内容, “电子系周创承认了,那天晚上确实是他和姜晨,只不过他是被迫的,姜晨说如果想和她在一起,就必须玩这个大冒险。”
“周创我认识,特别内向单纯的小男生,肯定是被爱情蒙蔽了双眼。”
离谱的对话不断洗刷我的三观, “啊,好可怜的男生啊,那看来他只是被逼无奈啊。”
“听说周创想不开要自杀呢。”
“辅导员过去劝解,总算是劝住了。”
我气得不行, 马上回复: “我根本就不是视频女主角,事发当晚我在陪我发小过生日。”
同学回复: “那你就证明你那天不在那个教室啊,你只要证明你那天没干那个事,我们就相信呢。”
“可我没有做过的事情,我为什么要证明。”
“拿不出证据,就是你做的。”
接下来我的回复下,全是辱骂我的言论。
我无语地合上了手机, 上网查了一下恶意造谣的下场,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嗯,很好,这些人都给我受死吧!
我马不停蹄迅速到KTV准备调取那天的监控, 可刚到门口,就收到了学校的暴力停课通知, “姜晨同学,鉴于最近你的一些事迹严重影响校风校貌,暂停你的课程。”
“不是,我说你们都没调查清楚,就擅自停课,学校就是这样的处理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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